吴德口述
当代中国出版社 / 朱元石
9787801702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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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成新 人文社科
[吴德](1913—1995)河北省丰润县人,学生时代就追求进步思想,投身革命活动。1932年参加中华民族反帝大同盟,193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3年至1937年,主要从事工人运动,历任全总华北办事处驻唐山市工会特派员,唐山市工联党团书记,华北铁路总工会党团书记,北平市委副书记、职工部部长,华北铁路工委书记。他曾代表河北省委参与领导唐山开滦煤矿大罢工和唐山市总同盟罢工,在我国工人运动中有较大影响。1937年4月,赴延安参加了苏区党代表会议和白区工作会议。1937年抗战爆发后,先后担任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部长、冀热察区党委组织部部长兼冀东分委书记,代表河北省委参与组织冀东武装起义,直接领导发动开滦煤矿工人起义,为建立、壮大冀东抗日联军,坚持和发展冀东抗日游击战争做出了重要贡献。1940年,任中央敌后城市工作委员会秘书长。1945年,出席了中共七大。解放战争时期,先后担任冀热辽分局组织部部长,晋察冀边区政府交通局局长兼平绥铁路局局长、党委书记,晋察冀中央局秘书长,冀东区党委书记,冀东军区政委兼唐山市委书记、市总工会主席。新中国成立后,任燃料工业部副部长。1950年3月,受中央派遣协助平原省工作,同年7月任平原省委书记。1952年任天津市委副书记兼市长。1955年至1966年,任吉林省委第一书记兼吉林省军区政治委员、东北局书记处书记。1956年在中共八大会议上,当选为中央候补委员(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补选为中央委员)。1966年至1978年,历任北京市委第二书记兼市长,北京市革委会副主任,北京市委第一书记、市革委会主任,北京卫戍区第一政委,北京军区政委。是中共九届、十届、十一届中央委员,曾当选为中共十届、十一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四、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978年12月,因“文化大革命”中所犯错误,被免去中共北京市委第一书记、市革命委员会主任职务。1980年2月被免去中央政治局委员职务。同年4月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职务。1982年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1995年11月29日在北京逝世。